过去遇到不安全食品,很多消费者都只能自认倒霉,或者顶多向消灭者权益协会投诉,现在《食品召回管理办法》从9月日开始正式实施了。尽快召回不安全食品是减少对公众的伤害。
国家食药监局解释,需要召回的食品是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以及其他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不安全食品。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的严重和紧急程度,食品召回分为三级,各级召回的时限也有所不同,一级召回应该在24小时内启动。如果消费者遇到不安全的食品,可以立即进行举报投诉。
无论是食品生产经营者通过自检自查还是公众投诉举报等方式,只要知道了生产经营的食品属于不安全食品的,生产厂家应当主动召回。食品生产者应当主动召回不安全食品而没有主动召回的,当地食药监分局可以责令其召回。食品生产经营者应该在省级食药监部门网站和主流媒体发布召回通知或公告,实施召回。
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腐败变质、病死畜禽等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安全食品,应当立即就地销毁。